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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章程

作者:联盟秘书处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联盟名称

(一)联盟中文全称: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

(二)联盟英文全称:Silkroad Agricultural Education and Research Innovation Alliance

(三)联盟英文简称:SAERIA

第二条 联盟宗旨

联盟秉承丝绸之路精神,以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宗旨,致力于推动成员间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文交流、政策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创新合作机制、加强资源共享,促进沿线国家与地区农业教育科技领域互惠互利、融通发展。

第三条 联盟性质

联盟是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倡议,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自愿加入并共同发起成立的非政府、非盈利的开放性、国际化的多边合作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联盟成员大会

(一)联盟成员大会为联盟最高决策机构;

(二)联盟成员大会的职责:审议、修订联盟章程;审议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联盟成员大会每3—4年召开一次,联盟成员均可申请承办。会议地点及内容由常任理事会与承办成员协商确定。

第五条 联盟常任理事会

(一)联盟设常任理事会,为联盟日常工作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在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履行联盟的管理职能,以及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能;

(二)常任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

(三)常任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

(四)常任理事会应积极推动联盟成员间的友好合作,组织相关交流活动。

第六条 联盟秘书处及秘书长

联盟设秘书处,负责联盟常任理事会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为秘书长。


第三章    

第七条 自然成员

联盟发起单位为联盟自然成员。

第八条 加入成员

联盟成立后,有加入意向的单位可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加入联盟申请书,常任理事会2/3以上成员同意即可加入。

第九条 成员权利

(一)共享联盟所拥有的政策、技术、文献等信息资源;

(二)参加联盟大会及其他联盟活动,承接联盟相关的活动;

(三)向联盟常任理事会与联盟大会提出建议,并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

(四)在适当媒体或有关活动中表明联盟成员身份;

(五)合理使用联盟徽章、标识及其他联盟所有的标志物,但以不损害联盟和其他联盟成员的利益为限。

(六)成员单位可在联盟框架下申请专项子联盟,联盟秘书处审议通过后开展合作交流等。

第十条 成员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声誉;

(二)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活动有关规定;

(三)提供联盟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

(四)不损害其他联盟成员声誉或利益。

第十一条 联盟不对成员的行为和成员之间的行为提供保证,也不对成员的行为和成员之间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  

第十二条 联盟日常运转费用,包括网站建设维护、通信联络等由秘书处负责;

第十三条 联盟大会、论坛及期间相关活动费用,包括场地、设备、资料、翻译、文具、市内交通、参观及宴请等,由承办成员筹措,可引进企业和其他机构赞助;国际旅费及住宿、餐饮费用由各成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合作内容

第十四条 人才培养

在留学生教育、教师及专业人才培训、学生联合培养、合作办学等方面开展合作。

第十五条 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定期举办论坛、研讨会,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平台和技术推广平台等,在旱区农业、食品安全、健康养殖、全球气候变化与应对、生态环境建设、节水农业、农业机械、农业历史等领域开展合作研究与技术推广。

第十六条 人文交流

本着平等互信的原则,遵循各自国家与地区的民族与宗教习惯,通过举办各种知识竞赛、文化体验、体育比赛、文化艺术节等各类活动促进人文交流。

第十七条 政策研究

鼓励成员间就与农业有关的法律、政策问题开展协同研究,为沿线各国政府农业相关法律、政策的发展完善和互通互鉴提供决策建议。

第十八条 联盟促成的合作科研成果、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的惠益分享由合作方自行商议确定。

第六章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联盟成员大会批准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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